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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一早就收到舞蹈老師(對~~就是外遇的那個。噓~~~~)的簡訊
說他要成立一個肚皮舞發展協會,但是需要湊30個人以上,
需提供資料及帶身分証影本給他,請我幫個忙
當下....我是覺怪怪的,但是幫人家一個小忙又何妨,再在身份証上備註就好了
但身分証在媽那,意思意思問媽一下好了(防人之心不可無啊~~)
問了以後咧,媽是一個很謹慎的人,她怕我的身份証被拿去做不好的用途
叫我不要幫這個忙,叫我跟舞蹈老師說她說不要給我身份証(把責任推給她)
從摩托車從家裡騎到公司的路上,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
我還很白吃的編了很多藉口:
1.我的身份証拿去換新的,還沒拿回來
2.我的身份証拿去借漫畫押在漫畫店
3.我爸把我的身份証拿去貸款,還在銀行那
4.我媽超速,把我的身份証拿去押在監理所...咦~不對是押駕証不是身份証

好了,最後的結果是我發了幫簡訊給老師,說我不能幫他
晚上六點半,準時出現在舞蹈教室,我有點尷尬
他倒是還好,還繼續在現場找人幫忙
老師一開口,那些婆婆媽媽們都先是"吭~~"然後還是幫了....
眼看著一個一個幫了老師的忙
我心裡的天使說話了"你看你~人家都幫了~~為什麼你不幫老師一下?!你很無情耶~~"
我本來想開口跟老師說"還差幾個?!要不要幫忙"
話到嘴邊,又縮回去了
因為心裡的惡魔突然說
"你欠他嗎?幹嘛這樣?要不是跳舞很快樂,誰要連跳4個小時當小老師,而且又沒有 pay "
就這樣跳到10點,我就默默的回家了....

其實,心裡還是有一點過意不去
來個人跟我說我這樣做是對的!!拜託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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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